您所在的位置:信息資訊
NEWS
新聞詳情頁
公司本著持續創新和客戶至上的理念,以完善的服務贏得廣大用戶的信賴
危險廢物貯運管理制度
2022-09-22一、危險廢物貯運流程
1.根據環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公司相關部門現場產生的危險廢物應積極收集暫存,避免遺撒、溢流,不得隨意傾倒、堆放、丟棄、暗排等;
2.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及時與危險廢物暫存庫聯系、溝通工作,做好公司內危險廢物的轉運、貯存工作;
3.危險廢物專管人員應按公司規章制度對危險廢物儲存點進行規范管理,做好危險廢物暫存、暫放管理;
4.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裝車之前,危險廢物倉庫專管人員必須對車輛所運輸的危險廢物類別及其數量等信息與轉移聯單進行核對,確保無誤;
5.嚴格按照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開展危險廢物貯運相關工作。
二、危險廢物貯運要求
1.危險廢物應分類收集,禁止將不能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貯存,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2.危險廢物專管人員對危廢暫存間貯存的危險廢物進行日常檢查,貯存場所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3.在危險廢物顯眼位置必須設置危險廢物標識,同時設置危險廢物告知牌和相關管理制度;
4.應保持危險廢物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5.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廢標識;
6.危險廢物置于貯存設施內,貯存時限一般不得超過1年,并設專人管理。
山西壹泰科電工設備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上一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下一頁:危險廢物源頭分類制度
版權所有:山西壹泰科電工設備有限公司 備案號:晉ICP備1400532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