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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
2022-09-22我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需委托其他危廢處理單位處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公司產生的危險廢物,除能自行利用的,考慮就近原則,均須委托符合條件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進行處理。因特殊原因暫不委托處理的,且存儲期限超過一年的,需向環保部門上報批準。
在簽訂委托處理危險廢物合同時,需核實接受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運輸單位持有的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核對《危陵物經營許可證》所列的危廢種類是否與公司需轉移的相符。在簽訂合同后需保存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上危廢處理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委托處理協議、轉移備案表等相關材料統一由環保部保管。
山西壹泰科電工設備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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